黃之鋒考慮參選立法會 申司法覆核降低參選年齡門檻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5/10/12 13:10

最後更新: 2015/10/13 15:4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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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今早入稟高等法院,要求將立法會地區參選年齡從21歲降至18歲,給予所有18歲的成年人獲得參選權利。黃之鋒指現時選舉條例阻礙18至20歲年輕人擁有平等投票及被選舉權,阻礙取得《人權法》及《基本法》列明的權利。

黃之鋒表示,其他國家如英國及中國全國人大常委參選年齡只是18歲,香港被選舉權及投票權情況卻不平等,故申請司法覆核取消不合理限制,拓展青年人參政空間。明天踏入19歲的黃之鋒坦言,司法覆核程序需時約3至6個月,假如成功將參選年齡下調至18歲,他表示會考慮參選立法會。黃表示沒有計劃加入任何政黨或籌組任何政黨,他表示由於學民思潮為學生組織,是不容許參選立法會,倘若參選他將不會再擁有學民思潮學籍。

黃之鋒認為,目前香港政壇老人政治及老化非常嚴重,立法會議員平均年齡67歲,甚至年屆70歲長輩仍身居要職,故希望推動議會年輕化,令年輕新血加入議會表達訴求。

另外,黃之鋒認為加入讓年輕人加入議會,可加強議會不合作運動及抗爭力度。他指現時主流反對派,在佔領後沒有意欲進行全面不合作運動,如面對創科局及財政預算案,只有少數議員進行拉布,故希望更多人投入選舉,嘗試將更多年輕人帶入議會提高更多不合作運動。

黃又調,年輕一輩聲音不能無了期於街頭抗爭,若今年或明年再發動大規模街頭行動時,亦不足以促成政制改革,現時議會中或政壇中沒有人關心自決或二次前途問題,故希望將青年世代聲音帶入議會。